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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食品机械相关法律法规

 
1. 与食品接触的机器部件材料

与食品接触部件的材料应保证不因机器运行或与食品接触而释放有毒物质或毒素, 或由于外部腐蚀.

一般建议采用不锈钢材质.

不锈钢: AISI-304, 18% 铬 / 10% 在,

不锈钢: AISI-304L (从 1.4307; 和X2CrNi18-9)

2. 机器表面处理

机器表面处理不得使用有毒物质: 石棉, 含铅染料或油漆.

3. 高分子或高分子物质应具有以下性质:

能够承受食物本身的性质和食物本身释放的酸碱物质;

能耐受洗涤剂的腐蚀;

能够承受食品加工过程中的高温和低温;

能够承受蒸汽 (在线清洗/在线清洗);

防水;

表面应光滑,以便清洁. 建议表面不要有太多凹槽,否则可能会成为清洁死角;

残留物质吸收和清洁;

浸出处理

良好的弹性和粗糙度;

耐低温;

耐磨.

4. 建议的聚合物物质:

缩醛

含氟物质

乙烯-四氟乙烯 (ETFE)

多氟烷氧基 (粉煤灰)

聚四氟乙烯 (聚四氟乙烯)

聚偏二氟乙烯 (聚偏氟乙烯)

氟化乙烯丙烯 (聚全氟乙丙烯)

聚碳酸酯 (个人电脑)

聚醚醚酮 (窥视)

聚醚砜 (重量)

高密度聚乙烯 (高密度聚乙烯)

聚苯砜 (聚苯硫醚)

聚丙烯 (聚丙烯)

聚砜 (电源供应器)

聚氯乙烯聚合物 (PVC)

只有 PTFE 由于其多孔特性而不适合; 然而, 含氟处理后, 经检验符合法律法规.

其他物质, 像玻璃一样, 钢, 磁铁, 搪瓷, 涂釉, ETC, 应检查并确认其与相关食品原料的相容性.

1. 橡胶材质

垫圈:

三元乙丙单体 (三元乙丙橡胶) *

氟化烃橡胶 (氟橡胶)**, 耐高温: 180℃

氢化丁腈橡胶 (氢化丁腈橡胶)

天然橡胶 (NR)

氢化橡胶 (丁腈橡胶)

硅橡胶 (VMQ) **, 耐高温: 180℃

全氟醚橡胶 (氟橡胶)***, 耐高温: 300℃.

2. 标签: 符合一般规范; 标签应牢固地粘附在包装上.

3. 润滑剂: 润滑剂不应与食品直接接触.

4. 隔热装置:

隔热装置不应含有氯化物.

5. 具有信号传输功能的液体:

有些液体具有信号传输功能; 这些液体必须是可食用的食品.

6. 机器表面处理及与食品接触的接触面

机器表面不应含有或释放有毒物质, 或因摩擦和浸入液体而吸收有毒物质.

机器表面不应有接缝; 特别适用于无菌加工, 不建议焊接不同材质的金属.

不建议表面存在高度差。. 整个表面应平整, 避免死角和由此产生的细菌繁殖.

应避免出现凹槽.

90°应避免垂直. 6建议对拐角进行°倒角. 在任何情况下, 倒角不应小于3°.

所有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必须是开放式的, 方便检查清洁程度.

7. 表面光滑度:

一般来说, 冷锻钢板表面光洁度 Ra = 0,2 一个 0,5 微米; 不需要进一步抛光.

建议平滑度不要高于Ra >0,8 微米.

8. CE规范

所有电气配件均应有CE证书;

配电柜内电线颜色应按CE标准规定的配色方案布置;

线号应明显标记;

安全问题: 应设有紧急断电系统.

操作安全导轨和紧急断电系统.